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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有标准可循
WWW.0517LS.COM   2008-7-10 16:59:16   来源:淮安教育信息网   点击数: 
  随着普通高中招生进入缴费注册阶段,一些学生及家长对一些学校的收费向价格部门提出质询。为此,市物价局对我市公办普通高中现行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

  公办普通高中收费项目为学费、择校费、代办费、服务费。代办费范围为:书本讲义费(教材及配套磁带、簿本、讲义费)、体检费、校服费、社会活动实践费。服务费项目为寄宿生住宿费、伙食费、毕业班补课费(从高二年级开始)。

  省规定的公办普通高中的学费标准(元/生.学期):四星级(含原国家级示范高中)、三星级(含原省重点中学)均为800元,二星级高中,(含原市重点中学)600元,一般高中450元。

  公办高中应当严格按照省"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规定,一次性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择校费的标准应当控制在现行限额内:国家示范高中25000元、省重点及其他三、四星级高中20000元、市重点及二星级高中10000元、普通高中5000元。择校生人数应当控制在当年实际招生总人数的规定比例以内,除经过市批准的学校择校生比例不超过30%外,其余学校择校生比例一律不得超过20%。学校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各地和任何学校都不得在核定人数以外另行增招择校生,不得在统招生和择校生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非计划生、捐资助学生等名义招收学生;也不得以收取赞助费等名义超标准收取择校费。

  全市核定普通高中代办费限额预收标准(元/生.学期不含校服费和一次性收取的军训费、社会实践活动费)为:高一480元、高二380元、高三240元。各县(区)物价、教育主部门可在市定限额标准内确定当地各具体学校高中代办费标准、并报市备案。

  寄宿生住宿费仍按《淮安市中学住宿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分等定级收费标准执行。学校向自愿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学生可按实收取伙食费。高中毕业班从高二年级起始,每周可安排一天的补课,但每学期不超过140课时,课时费仍按每生每课时1元的标准执行。

  凡有违反上述规定乱收费的,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请拨打电话12358,向淮安市价格举报中心投诉。(洪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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