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江苏省涟水县供电公司组织各生产单位、部分职能部室人员,进行“反习惯性违章月”活动动员及签订“反违章保安全承诺书”,以保“反习惯性违章月”开展得富有实效。
为将反习惯性违章工长期抓严抓实,该公司已连续七年将3月份定为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月”活动。他们将树立 “以人为本”安全理念与“反习惯性违章月”活动紧密结合,层层签订“反违章保安全承诺书”及进行反违章情况查找、整改、评议、总结。克服把“习惯当经验、违章当技巧、规范当摆设”的现象,形成人人自觉杜绝违章,及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争做“供电安全人”的良好氛围。坚持:一、强化安全工作目标,明确“保证个人生命安全,杜绝责任事故”为安全工作的基本出发点;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重点落实好两项制度,即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和设备运行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三、强化现场安全督察管理,把现场作为安全督察工作的重点。将电力系统近年来因习惯性违章酿成事故的案例汇编成册,印发给各部门班组组织学习,从中吸取教训。并进一步排查本部门及个人身上的习惯性违章行为表现,对照《安全性评价》和《反习惯性违章控制措施》等安全规章规定,限期落实整改,此次活动分为排查、整改、组织检查、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并实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制,确保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使安全管理上水平和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董华俊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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